根据《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的规定,水下文化遗产是指至少100年以来,部分或全部位于水下的具有文化、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所有人类生存遗迹,如遗址、建筑、工艺品、人的遗骸、船只、飞行器及其他有考古价值的环境和自然环境等。据专家估计,在全球海床上约有500万艘尚未发现的船只残骸。此外,还有众多水下人类文化遗迹和古建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近日警告说,由于人们对水下船只残骸和人类遗迹等文化遗产的商业开发日益频繁,水下文化遗产正面临严重威胁。
—— 摘自《今日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