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零时起,乌鲁木齐实行城市供水价格新标准。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16元/立方米调整为1.66元/立方米,加上代收的水资源费、重点水利工程投资、污水处理费、市政排水管网维护费后,最终水价是2.6元/立方米。
23日,乌鲁木齐市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新闻发布会在市发改委召开。会上公布的水价新标准,与此前的听证方案基本一致。
除了居民用水价格上涨外,工业用水由现行的1.28元/立方米调整为2.7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业用水由现行的2.24元/立方米调整为4.44元/立方米;绿化、环卫、消防用水由现行的0.70元/立方米调整为1.66元/立方米;基建用水由现行的3.34元/立方米调整为6.63元/立方米;特殊用水由现行的8.50元/立方米调整为16.86元/立方米。
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计加价等水价政策暂时没有公布具体执行方案。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副总经理胡旭介绍,“一户一表”是执行阶梯水价的基础,首府虽有5万户居民进行了户表改造,但仍需要进一步梳理、检查,才符合执行阶梯水价的条件。
对于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计加价,主要指工业、商业等用水,也是希望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但是目前没有公布具体实施办法。
从2005年11月至此次水价调整前,乌鲁木齐城市供水价格已经10年未做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1.16元/立方米,处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35位,仅高于西藏拉萨市。此次水价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第25位,仍然处于偏低水平。
偏低的水价与紧缺的水资源,构成了畸形的水资源供需。2013年,乌鲁木齐人均水资源量约为291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七分之一。同样,2013年,乌鲁木齐水资源总量为9.74亿立方米,预计到2015年,乌鲁木齐的用水总量将达到12.2亿立方米。水资源缺口逐步扩大,“极度缺水”已经成为制约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12月16日,乌鲁木齐市召开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22名听证代表多数认为,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前提。
此次水价调整后,低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水价补贴,确保低保人员生活不受影响,这笔补贴将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