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伊犁州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即源水价格)将提高,从每立方米3.69分钱调整至5.59分钱。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了解到,新疆大部分地州已完成源水价格调整。所谓工程供水价格,即源水价格,就是通过挖渠修水库的方式设法拦、蓄、引、提水资源并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水价格。调整源水价格,是为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业用水比例,促进农业用水向工业用水和城镇用水转移。
这次调整后,吐鲁番市源水价格为0.136元/立方米,为供水成本的62%,源水价格全疆最高;昌吉州2015年全州源水平均价格为0.101元/立方米,达到成本水价的70%;博州源水价格为0.108元/立方米。
博州源水价格为 元 立方米。目前,全疆水价测算工作已完成。其中博州、克州、巴州、昌吉州、伊犁州全部县市调整了水价,阿克苏、哈密、阿勒泰、和田部分县市调整了水价,塔城地区已上报各地人民政府待批。喀什地区已完成测算。
201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稳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十二五”力争达到水成本价的70%,“十三五”基本达到水成本价。
——转自亚心网讯(记者闫笑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