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国资委纪委和集团公司领导的安排,集团公司党委转发了《自治区国资委系统第十四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源党字[2012]15号文),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同时,集团公司纪检委购买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等系列资料,具体有:
1. 购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并发送至集团总部每位领导干部及纪检委委员,要求认真学习,并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与工作过程中予以指导;
2. 购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道德警示录》,并发送至所有基层党组织,要求作为中心组及三会一课活动的必学内容,落实警示教育工作;
3. 购买《苏共亡党亡国二十年祭》一套,要求各位领导干部及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务虚学习时认真研讨,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认识组织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做好以月促年,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工作。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